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联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17 15:49:02
新闻来源:未知
各市县城联社、各直属单位、各初评委:
根据《关于实施新修订的<山西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定规定>的通知》(晋政职字〔2017〕3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晋政职办字〔2021〕1号)的要求,结合全省城联系统实际,现将2021年度城联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类设有党组织和专职政工人员的企业及有条件参评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参评的对象包括:各单位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专职书记、副书记及在党办、纪检、组织、宣传、统战、工会、共青团部门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在精神文明、武装、保卫、计生、信访、老干部管理、人事、退管会等岗位上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二、评审条件
基本条件:熟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原则、方法、优良传统和党史、国情等,具备从事本职工作的理论水平、实际能力和工作经验,能起草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文稿。能够联系群众,帮助群众解决一般思想认识问题,并有一定的工作实绩。
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一)助理政工师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3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年以上。
(二)政工师
1、学历、资历要求:
(1)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满4年,并从事思想政治工作7年以上;后取大学专科学历,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满4年,并从事思想政治工作9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满4年,并从事思想政治工作5年以上;后取大学本科学历,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满4年,并从事思想政治工作7年以上。
(3)硕士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双学位学士获得者,从事思想政治工作3年以上;后取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思想政治工作5年以上。
(4)博士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年以上。
2、任助理政工师期间,论文、著作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撰写正式出版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学术著作,本人撰写10000字以上。
(2)在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有一定水平的研究论文不少于2篇,共计4000字以上;
(3)在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上发表研究论文1篇,2000字以上;地、厅级以上党群部门及其所属的研究会、学会授予的一、二、三等奖论文1篇,2000字以上。
(三)高级政工师
1、学历、资历要求:
(1)大学专科学历,担任政工师职务满5年,并从事思想政治工作20年以上;后取大学专科学历,担任政工师职务满5年,并从事思想政治工作22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担任政工师职务满5年,并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0年以上;后取大学本科学历,担任政工师职务满5年,并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2年以上。
(3)硕士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获得者,担任政工师职务满5年,并从事思想政治工作8年以上;后取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担任政工师职务满5年,并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0年以上。
(4)博士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思想政治工作3年以上。
2、任政工师期间,论文、著作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撰写正式出版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学术著作,本人撰写20000字以上。
(2)在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有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不少于2篇,共计5000字以上。
(3)在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上独立发表论文1篇,2500字以上;地、厅级党群部门及其所属的研究会、学会授予的一等奖论文,省级党群部门及其所属的研究会、学会授予的一、二等奖论文,国家级党群部门及其所属的研究会、学会授予的一、二、三等奖论文1篇,3000字以上。
3、答辩要求:
申报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的人员要进行论文答辩。答辩论文为申报材料中提交的已发表过或获奖的论文。答辩时,首先由答辩人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有关思想政治工作的经历、研究成果、主要业绩等,并回答评委从答辩论文中所提出的相关问题。
(四)正高级政工师
1、学历、资历要求: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高级政工师职务满5年。
(2)大学专科毕业取得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后,又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担任高级政工师职务满7年,同时具有取得本科学历之后1年以上高级政工师任职经历;
(3)硕士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双学士学位、博士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获得者,担任高级政工师职务满5年。
2、任高级政工师期间,著作、论文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有全国统一刊号的省级以上报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有较高水平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论文6篇以上,每篇论文3000字以上,总字数不少于20000字。
(2)参与撰写正式出版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学术著作,其中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同时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每篇3000字以上,总字数不少于10000字。
3、答辩要求:
申报正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人员,在申报论文、论著中指定三篇论文作为答辩论文。答辩时,首先由答辩人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有关思想政治工作的经历、研究成果、主要业绩等,并回答评委从答辩论文中所提出的相关问题。
三、转评条件
(一)同档次平转
具有其他系列初级、中级、副高级专业职称,转入政工岗位的人员,平转同档次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需在政工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考核符合同档次政工专业职务的条件,可申报平转。平转正高级政工师的,需在政工岗位工作2年以上。
(二)转评晋升
1、转评晋升政工师
(1)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初级专业职务4年以上,其中转评助理政工师2年以上,从事思想政治工作6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初级专业职务4年以上,其中转评助理政工师2年以上,从事思想政治工作4年以上。
2、转评晋升高级政工师
(1)大学专科毕业,担任中级专业职务5年以上,其中转评政工师3年以上;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5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担任中级专业职务5年以上,其中转评政工师3年以上,从事思想政治工作7年以上;
(3)硕士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双学位学位获得者,担任中级专业职务5年以上,其中转评政工师3年以上,从事 思想政治工作6年以上;
(4)博士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思想政治工作2年以上。
3、转评晋升正高级政工师
(1)大学本科毕业,担任高级政工师职务5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其他系列副高级任职资格,又后续大学本科学历,担任副高级专业职务7年以上,其中担任高级政工师职务5年以上,同时具有本科学历之后1年以上高级政工师任职经历;
(3)硕士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双学士学位、博士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获得者,担任高级政工师职务5年以上。
4、转评人员申报高一档次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论文要求比正常申报相同档次政工人员(申报正高级除外)多一篇相应级别的公开发表的文章,单篇字数要求不变。
四、破格条件
部分工作成绩突出贡献显著,但不具备相应年限的优秀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可破格申报评审高一级政工专业职务。
(一)破格申报政工师条件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助理政工师职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其他系列初级职称,须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满2年。
2、三年内交流到企事业单位的党政机关干部、部队转业干部,以及首次参加政工职称评定的单位的政工人员,符合破格申报的其他条件,可以不具备助理政工师专业职务,直接破格申报。
3、著作、论文须满足正常晋升人员的要求。
4、在任职期间,须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对所在单位获得两次省级以上有关政工方面的奖励起了主要作用的主管领导、主管部门领导和具体承办人。
(2)政工论文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或获得中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授予的一、二、三等奖或省级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授予的一等奖,共计两篇。
(3)获得一次地市级以上“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劳动模范”等有关政工方面的奖励、荣誉称号的。
(二)破格申报高级政工师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政工师职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其他系列中级职称,须担任政工师职务满3年。
2、五年内交流到企事业单位的党政机关干部、部队转业干部,可以不具备政工师专业职务,直接破格申报。
3、在任职期间,年度考核须有1次以上优秀。
4、著作、论文须满足正常晋升人员的要求。
5、在任职期间,须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对所在单位获得两次国家级有关政工方面的奖励的主管领导、主管部门领导和具体承办人。
(2)政工论文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或获得中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授予的一、二等奖,共计三篇。
(3)个人获得一次省部级以上“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劳动模范”等有关政工方面的奖励、荣誉称号的。
(三)破格申报正高级政工师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政工师资格,受聘不少于3年。
2、在近5年中,年度考核有3次以上优秀。
3、著作、论文须满足正常晋升人员的要求。
4、任职期间,个人获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工会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等国家级荣誉称号,或作为单位主要领导、部门主要领导在单位获得两次以上全国“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文明单位”“红旗党组织”等国家级荣誉称号过程中起主要作用、作出重要贡献,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经验或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在全国推广并产生过重要影响。
五、申报材料
1、《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初级一式3份,中级一式4份,正副高级一式5份)。注意:《申报表》“单位意见及公示结果”一栏中,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和具体公示时间、结果。
2、组织人事部门核实签署意见并盖章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确认表”或“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要有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的签字,并签署日期。
3、著作、论文原件;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4、干部履历表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提交全套,首页要盖章,名字页和工作经历页由单位相关负责人盖章、签字并签署日期,复印件要加盖骑缝章)。
5、任职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提交全套,在文件首页和有本人名字页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并签署日期)。没有任职文件原件或复印件的,必须提供佐证材料,只有单位证明原则上不予认定政工年限。
6、奖励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在文件首页和有本人名字页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颁奖单位公章、签署日期)。
7、提交电子版论文和论文查重检测报告。申报人员使用中国知网论文查重系统,对所提交论文、著作进行检测,生成检测报告。
8、破格申报人员,由本单位出具破格申报报告一份。
9、申报当年度的《山西省政工专业人员考核登记表》,并填写“任职期满考核鉴定”。
10、《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份数与提交的《申报表》数量一致)。
11、山西省职工职评信息系统数据。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单位考评与推荐。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从政治素质、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重点是任期内履行专业职务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工作效果。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均须称职以上。
2、申报资格公示。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对申报人员相关资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内容包括学历、履职年限、申报专业职务档次、任职资格情况、论文、业绩情况等。公示结果由单位党组织填写在《评审表》中“单位意见及公示结果”一栏。
3、年限要求。政工年限、研究成果发表时间、业绩的截止时间为申报当年的6月30日。
4、培训与管理。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人员,申报正高级政工师、高级政工师的政工人员专业教育培训不少于32学时;申报政工师、助理政工师的政工人员专业教育培训不少于24学时。
5、发表论文要求。在同刊同年发表多篇论文的,或一篇论文多处发表的,只计一篇;申报当年发表或获奖的论文只计一篇;报纸增版、加页,期刊增刊不能作为论文成果申报;大型企业自办的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上发表的论文,只计一篇。
6、论文、著作查重检测报告对比结果规定。2018年1月1日以后发表的论文、著作检测报告对比结果(相似度)总体需小于(等于)35%。2017年12月31日以前发表的论文、著作检测报告对比结果(相似度)总体需小于(等于)50%。
7、评审纪律。各单位严格控制参评范围,坚持执行政策,不降低标准,不放宽条件。认真审查申报人员提供的各种材料,防止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8、申报人员务于2021年4月26日前将评审材料报到山西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人事处。
咨询报名电话:0351-4047994。
邮 箱:sclsrsc@163.com
山西省城联社思想政治工作
人员专业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
2021年3月10日
根据《关于实施新修订的<山西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定规定>的通知》(晋政职字〔2017〕3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晋政职办字〔2021〕1号)的要求,结合全省城联系统实际,现将2021年度城联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类设有党组织和专职政工人员的企业及有条件参评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参评的对象包括:各单位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专职书记、副书记及在党办、纪检、组织、宣传、统战、工会、共青团部门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在精神文明、武装、保卫、计生、信访、老干部管理、人事、退管会等岗位上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二、评审条件
基本条件:熟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原则、方法、优良传统和党史、国情等,具备从事本职工作的理论水平、实际能力和工作经验,能起草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文稿。能够联系群众,帮助群众解决一般思想认识问题,并有一定的工作实绩。
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一)助理政工师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3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年以上。
(二)政工师
1、学历、资历要求:
(1)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满4年,并从事思想政治工作7年以上;后取大学专科学历,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满4年,并从事思想政治工作9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满4年,并从事思想政治工作5年以上;后取大学本科学历,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满4年,并从事思想政治工作7年以上。
(3)硕士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双学位学士获得者,从事思想政治工作3年以上;后取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思想政治工作5年以上。
(4)博士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年以上。
2、任助理政工师期间,论文、著作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撰写正式出版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学术著作,本人撰写10000字以上。
(2)在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有一定水平的研究论文不少于2篇,共计4000字以上;
(3)在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上发表研究论文1篇,2000字以上;地、厅级以上党群部门及其所属的研究会、学会授予的一、二、三等奖论文1篇,2000字以上。
(三)高级政工师
1、学历、资历要求:
(1)大学专科学历,担任政工师职务满5年,并从事思想政治工作20年以上;后取大学专科学历,担任政工师职务满5年,并从事思想政治工作22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担任政工师职务满5年,并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0年以上;后取大学本科学历,担任政工师职务满5年,并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2年以上。
(3)硕士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获得者,担任政工师职务满5年,并从事思想政治工作8年以上;后取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担任政工师职务满5年,并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0年以上。
(4)博士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思想政治工作3年以上。
2、任政工师期间,论文、著作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撰写正式出版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学术著作,本人撰写20000字以上。
(2)在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有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不少于2篇,共计5000字以上。
(3)在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上独立发表论文1篇,2500字以上;地、厅级党群部门及其所属的研究会、学会授予的一等奖论文,省级党群部门及其所属的研究会、学会授予的一、二等奖论文,国家级党群部门及其所属的研究会、学会授予的一、二、三等奖论文1篇,3000字以上。
3、答辩要求:
申报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的人员要进行论文答辩。答辩论文为申报材料中提交的已发表过或获奖的论文。答辩时,首先由答辩人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有关思想政治工作的经历、研究成果、主要业绩等,并回答评委从答辩论文中所提出的相关问题。
(四)正高级政工师
1、学历、资历要求: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高级政工师职务满5年。
(2)大学专科毕业取得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后,又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担任高级政工师职务满7年,同时具有取得本科学历之后1年以上高级政工师任职经历;
(3)硕士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双学士学位、博士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获得者,担任高级政工师职务满5年。
2、任高级政工师期间,著作、论文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有全国统一刊号的省级以上报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有较高水平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论文6篇以上,每篇论文3000字以上,总字数不少于20000字。
(2)参与撰写正式出版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学术著作,其中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同时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每篇3000字以上,总字数不少于10000字。
3、答辩要求:
申报正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人员,在申报论文、论著中指定三篇论文作为答辩论文。答辩时,首先由答辩人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有关思想政治工作的经历、研究成果、主要业绩等,并回答评委从答辩论文中所提出的相关问题。
三、转评条件
(一)同档次平转
具有其他系列初级、中级、副高级专业职称,转入政工岗位的人员,平转同档次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需在政工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考核符合同档次政工专业职务的条件,可申报平转。平转正高级政工师的,需在政工岗位工作2年以上。
(二)转评晋升
1、转评晋升政工师
(1)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初级专业职务4年以上,其中转评助理政工师2年以上,从事思想政治工作6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初级专业职务4年以上,其中转评助理政工师2年以上,从事思想政治工作4年以上。
2、转评晋升高级政工师
(1)大学专科毕业,担任中级专业职务5年以上,其中转评政工师3年以上;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5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担任中级专业职务5年以上,其中转评政工师3年以上,从事思想政治工作7年以上;
(3)硕士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双学位学位获得者,担任中级专业职务5年以上,其中转评政工师3年以上,从事 思想政治工作6年以上;
(4)博士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思想政治工作2年以上。
3、转评晋升正高级政工师
(1)大学本科毕业,担任高级政工师职务5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其他系列副高级任职资格,又后续大学本科学历,担任副高级专业职务7年以上,其中担任高级政工师职务5年以上,同时具有本科学历之后1年以上高级政工师任职经历;
(3)硕士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双学士学位、博士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获得者,担任高级政工师职务5年以上。
4、转评人员申报高一档次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论文要求比正常申报相同档次政工人员(申报正高级除外)多一篇相应级别的公开发表的文章,单篇字数要求不变。
四、破格条件
部分工作成绩突出贡献显著,但不具备相应年限的优秀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可破格申报评审高一级政工专业职务。
(一)破格申报政工师条件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助理政工师职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其他系列初级职称,须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满2年。
2、三年内交流到企事业单位的党政机关干部、部队转业干部,以及首次参加政工职称评定的单位的政工人员,符合破格申报的其他条件,可以不具备助理政工师专业职务,直接破格申报。
3、著作、论文须满足正常晋升人员的要求。
4、在任职期间,须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对所在单位获得两次省级以上有关政工方面的奖励起了主要作用的主管领导、主管部门领导和具体承办人。
(2)政工论文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或获得中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授予的一、二、三等奖或省级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授予的一等奖,共计两篇。
(3)获得一次地市级以上“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劳动模范”等有关政工方面的奖励、荣誉称号的。
(二)破格申报高级政工师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政工师职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其他系列中级职称,须担任政工师职务满3年。
2、五年内交流到企事业单位的党政机关干部、部队转业干部,可以不具备政工师专业职务,直接破格申报。
3、在任职期间,年度考核须有1次以上优秀。
4、著作、论文须满足正常晋升人员的要求。
5、在任职期间,须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对所在单位获得两次国家级有关政工方面的奖励的主管领导、主管部门领导和具体承办人。
(2)政工论文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或获得中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授予的一、二等奖,共计三篇。
(3)个人获得一次省部级以上“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劳动模范”等有关政工方面的奖励、荣誉称号的。
(三)破格申报正高级政工师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政工师资格,受聘不少于3年。
2、在近5年中,年度考核有3次以上优秀。
3、著作、论文须满足正常晋升人员的要求。
4、任职期间,个人获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工会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等国家级荣誉称号,或作为单位主要领导、部门主要领导在单位获得两次以上全国“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文明单位”“红旗党组织”等国家级荣誉称号过程中起主要作用、作出重要贡献,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经验或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在全国推广并产生过重要影响。
五、申报材料
1、《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初级一式3份,中级一式4份,正副高级一式5份)。注意:《申报表》“单位意见及公示结果”一栏中,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和具体公示时间、结果。
2、组织人事部门核实签署意见并盖章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确认表”或“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要有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的签字,并签署日期。
3、著作、论文原件;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4、干部履历表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提交全套,首页要盖章,名字页和工作经历页由单位相关负责人盖章、签字并签署日期,复印件要加盖骑缝章)。
5、任职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提交全套,在文件首页和有本人名字页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并签署日期)。没有任职文件原件或复印件的,必须提供佐证材料,只有单位证明原则上不予认定政工年限。
6、奖励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在文件首页和有本人名字页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颁奖单位公章、签署日期)。
7、提交电子版论文和论文查重检测报告。申报人员使用中国知网论文查重系统,对所提交论文、著作进行检测,生成检测报告。
8、破格申报人员,由本单位出具破格申报报告一份。
9、申报当年度的《山西省政工专业人员考核登记表》,并填写“任职期满考核鉴定”。
10、《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份数与提交的《申报表》数量一致)。
11、山西省职工职评信息系统数据。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单位考评与推荐。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从政治素质、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重点是任期内履行专业职务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工作效果。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均须称职以上。
2、申报资格公示。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对申报人员相关资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内容包括学历、履职年限、申报专业职务档次、任职资格情况、论文、业绩情况等。公示结果由单位党组织填写在《评审表》中“单位意见及公示结果”一栏。
3、年限要求。政工年限、研究成果发表时间、业绩的截止时间为申报当年的6月30日。
4、培训与管理。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人员,申报正高级政工师、高级政工师的政工人员专业教育培训不少于32学时;申报政工师、助理政工师的政工人员专业教育培训不少于24学时。
5、发表论文要求。在同刊同年发表多篇论文的,或一篇论文多处发表的,只计一篇;申报当年发表或获奖的论文只计一篇;报纸增版、加页,期刊增刊不能作为论文成果申报;大型企业自办的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上发表的论文,只计一篇。
6、论文、著作查重检测报告对比结果规定。2018年1月1日以后发表的论文、著作检测报告对比结果(相似度)总体需小于(等于)35%。2017年12月31日以前发表的论文、著作检测报告对比结果(相似度)总体需小于(等于)50%。
7、评审纪律。各单位严格控制参评范围,坚持执行政策,不降低标准,不放宽条件。认真审查申报人员提供的各种材料,防止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8、申报人员务于2021年4月26日前将评审材料报到山西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人事处。
咨询报名电话:0351-4047994。
邮 箱:sclsrsc@163.com
山西省城联社思想政治工作
人员专业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
2021年3月10日